哈薩克人
詞語解釋:
哈薩克斯坦的主體民族。部分在獨聯體各國,少數分布在蒙古和阿富汗等國。約742萬人(1985年)。講哈薩克語。信伊斯蘭教。主要從事農業。
分詞解釋:
分布:
散布(在一定的地區內):人口分布圖ㄧ商業網點分布得不均勻。
農業:
指栽培農作物和飼養牲畜的生產事業。
阿富汗:
西亞內陸國。東與中國相鄰。面積65.23萬平方千米。人口1769多萬(1993年)。首都喀布爾。絕大部分為高原、山地。干旱少雨。經濟以農牧業為主。
主體:
①事物的主要部分:合唱隊以中學生為主體|主體工程已經竣工。
②見“主體與客體”。
從事:
①做某事;參與某種事業:告養回籍,從事農耕|從事教育工作。
②處置;處理:依法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