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剩

遺剩
詞語解釋
1.猶遺漏;遺忘。
2.遺留剩馀。
分詞解釋
遺忘:
對識記過的材料不能再認與回憶,或者錯誤的再認與回憶。分為暫時性遺忘和永久性遺忘,前者指在適宜條件下還可能恢復記憶的遺忘;后者指不經重新學習就不可能恢復記憶的遺忘。
遺漏:
1.謂應該列入或提到的事物因疏忽而沒有列入或提到。
2.指棄置未用的人或物。
3.猶失火。
遺留:
1.謂以前的事物或現象繼續存在;留傳下來。
2.猶遺囑。

● 遺(遺)
◎ 丟失:遺失。遺落。
◎ 漏掉:遺忘。遺漏。
◎ 丟失的東西,漏掉的部分:補遺。路不拾遺。
◎ 余,留:遺留。遺俗。遺聞。遺址。遺風。遺憾。遺老(a.經歷世變的老人;b.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 死人留下的:遺骨。遺言。遺囑。
◎ 不自覺地排泄:遺尿。遺精。
◎ 生物體的構造和生理機能由上一代傳給下一代:遺傳。
◎ 拋棄:遺棄。
● 剩
◎ 多余,余留下來的:剩余。剩菜。剩貨。剩勇(余勇,如“宜將剩剩追窮寇”)。剩水殘山。所剩無幾。就剩他一個人。

遺剩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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