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作

遺作
詞語解釋
死者留下的著作。
分詞解釋
著作:
1.用文字表達意見﹑知識﹑思想﹑感情等。
2.著作的成品。
3.見“著作郎”。
死者:
已死的人。
留下:
1.謂把東西擱下。
2.留住下來。
3.收受下來。
4.指付錢買下。
5.停留而攻下。

● 作
◎ 起,興起,現在起:振作。槍聲大作。
◎ 從事,做工:工作。作息。作業。
◎ 舉行,進行:作別(分別)。作亂。作案。作戰。作報告。
◎ 干出,做出,表現出,制造出:作惡。作弊。作梗。作祟。作態。作色。作為。作難。作奸犯科(為非作歹,觸犯法令)。
◎ 當成,充當:作罷。作保。作伐(做媒人)。作壁上觀(人家交戰,自己站在營壘上看,喻坐觀別人成敗)。
◎ 創造:創作。寫作。作曲。作者。
◎ 文藝方面的成品:作品。不朽之作。
◎ 同“做”。
◎ 舊時手工業制造加工的場所:作坊。
◎ 從事某種活動:作揖。作弄。作死。
● 遺(遺)
◎ 丟失:遺失。遺落。
◎ 漏掉:遺忘。遺漏。
◎ 丟失的東西,漏掉的部分:補遺。路不拾遺。
◎ 余,留:遺留。遺俗。遺聞。遺址。遺風。遺憾。遺老(a.經歷世變的老人;b.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
◎ 死人留下的:遺骨。遺言。遺囑。
◎ 不自覺地排泄:遺尿。遺精。
◎ 生物體的構造和生理機能由上一代傳給下一代:遺傳。
◎ 拋棄:遺棄。

遺作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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