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稅
詞語解釋:
以財產所有人死后遺留的財產為課稅對象,向財產繼承人課征的稅。是世界上許多國家實行的一種財產稅。課征方式有兩種:一是綜合課征制,即對財產所有人死后遺留的財產總額進行計征;一是分別課征制,即對各個繼承人分得的遺產額進行計征。
分詞解釋:
一是:
1.一概。
2.謂一切。
3.猶言統一的標準。
4.全憑。
繼承人:
①依法或遵遺囑繼承遺產等的人。
②君主國家中指定或依法繼承王位的人:王位繼承人。
課稅:
國家規定數額征收賦稅。也指賦稅:私田一律課稅|課稅自支。
各個:
①每個;所有的那些個:各個廠礦ㄧ各個方面。
②逐個:各個擊破。
方式:
說話做事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工作方式ㄧ批評人要注意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