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產
詞語解釋:
①公民死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在我國,遺產包括:(1)公民的收入;(2)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4)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5)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產資料;(6)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產權利;(7)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產。
②歷史上遺留、累積的精神財富:藝術遺產|文化遺產。
分詞解釋: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法律:
由立法機關制定,國家政權保證執行的行為規則。法律體現統治階級的意志,是階級專政的工具之一。
牲畜:
三牲六畜的省稱。古時指牛﹑羊﹑豬為三牲,而六畜則包括馬﹑牛﹑羊﹑雞﹑犬﹑豬。后泛指人類飼養的獸禽類。
所有:
1.領有,占有。
2.指領有的東西。
3.尚有。
4.整個;全部。
5.有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