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書

遺書
詞語解釋
1.指前人的遺著﹑遺作。
2.指前人的藏書。
3.指散佚的書。
4.謂留下書信。
5.死者臨死時留下的書信;遺囑。
(1) [posthumous work of an author]∶前人留下而由后人制印的著作(多用做書名)
(2) [ letter or note left by one immediately before death]∶死者臨死前留下的書信
生前沒有留下遺書
分詞解釋
書信:
1.指傳送書札的使者。書指函札,信指使人。
2.指信札。
遺囑:
死者生前依法處理遺產或其他事務并于死亡時發生效力的法律行為。遺囑人所立遺囑不需要他人同意即有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偽造的遺囑,均無效;遺囑被篡改的,篡改的內容無效;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
留下:
1.謂把東西擱下。
2.留住下來。
3.收受下來。
4.指付錢買下。
5.停留而攻下。
藏書:
1.圖書館或私人等收藏的圖書。
2.儲藏書籍。


遺書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4/758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