譴卻

譴卻
詞語解釋
亦作“譴卻”。
1.責問并拒絕受理。
2.斥退。
分詞解釋
斥退:
1.革退。
2.喝令退出。
拒絕:
不接受(請求、意見或贈禮等):拒絕誘惑ㄧ拒絕賄賂 ㄧ無理要求遭到拒絕。
受理:
接受訴狀,進行審理。
責問:
責備;詰責究問。


譴卻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4/761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