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捐
詞語解釋:
強迫征取稅收。
分詞解釋:
稅收:
國家憑借政治權力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方式。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體現國家同社會集團、社會成員之間的分配關系。稅收用于維持政府機構的開支,以執行國家的各種社會職能。
強迫:
施加壓力,使對方屈從:他不愿意就別強迫他了。
征取:
征收索取;征求取得。
● 捐
◎ 舍棄,拋棄:捐棄。捐生。捐軀。
◎ 獻助:捐資。捐獻。捐助。募捐。
◎ 舊時獻錢得官職:捐官。捐納。
◎ 賦稅的一種:車捐。房捐。
● 逼
◎ 強迫,威脅:逼迫。逼促。逼命。逼使。逼問。逼租。逼債。
◎ 切近:逼近。逼真。逼視。逼肖(很相似)。
◎ 狹窄:逼仄。逼側。逼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