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為已甚

不為已甚
詞典解釋
已甚:過分。不做得太過分。多指對人的責備或處罰適可而止。
分詞解釋
過分:
(說話、做事)超過一定的程度或限度:過分謙虛,就顯得虛偽了丨這幅畫雖然畫得不夠好,但你把它說得一文不值,也未免過分了。
責備:
①要求完備,盡善盡美:求全責備|君子不責備于一人。
②批評;責怪:接待工作沒做好,看來責備是免不了的|受了責備,心里怪委屈的。
適可而止:
適可:恰好可以。到適當的程度就停下來,不要過頭。
處罰:
對犯錯誤或犯罪的人加以懲治。


不為已甚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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