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長
詞語解釋:
斥候之長。漢代邊境主管偵察﹑報警的官員。
分詞解釋:
主管:
1.主持管理。
2.掌管某種專門事務的職官。
3.管家。
4.指店鋪掌事人。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報警:
向治安機關報告危急情況或向有關方面發出緊急信號:發生火災要及時報警。
偵察:
為獲取敵方與軍事斗爭有關的情況而采取的行動。其主要手段有觀察、竊聽、刺探、搜索、截獲、捕獲戰俘、諜報偵察、戰斗偵察、照相偵察、雷達偵察、無線電偵聽與測向、調查詢問、搜集文件資料等。
斥候:
①偵察(敵情),也指進行偵察的人:遠斥候,而未遇害|謹防斥候|斥候報告。
②瞭望敵情的土堡:聞斥候下有人絮語|這是當年斥候的遺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