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延

譚延
詞語解釋
譚延(1880-1930)湖南茶陵人。清末主張君主立憲,被推為湖南咨議局議長。辛亥革命時,殺害革命黨人,篡奪湖南都督職位。后加入國民黨,歷任湖南督軍兼省長、國民革命軍第二軍軍長。1927年后依附蔣介石,曾任南京國民政府主席、行政院院長。
分詞解釋
主席:
1.主持筵席。
2.指主筵席者。
3.筵席中的主人席位。
4.寺觀的住持。
5.主持會議的人。
6.某些國家的政府機關﹑黨派或團體某一級組織的最高領導職位的名稱。
國民黨:
1912年8月,孫中山在中國同盟會的基礎上,合并統一共和黨、國民共進會、國民公黨等幾個黨派組建的資產階級政黨。
加入:
①加上;攙進去:加入食糖少許。
②參加進去:加入工會 ㄧ加入足球隊。
主張:
主意,見解;也指持有某種見解:沒了主張|媽媽主張我學美術,爸爸主張我學物理。
軍長:
一個軍的最高軍事長官。


譚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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