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理

核理
詞語解釋
1.切合事理。
2.審理。
分詞解釋
切合:
密切相合;十分符合。
審理:
1.審訊處理。
2.明親王府的理刑官。
事理:
1.事物的道理。
2.事情,事項。

● 理
◎ 物質本身的紋路、層次,客觀事物本身的次序:心理。肌理。條理。事理。
◎ 事物的規律,是非得失的標準,根據:理由。理性。理智。理論。理喻。理解。理想。道理。理直氣壯。
◎ 自然科學,有時特指“物理學”:理科,數理化。理療。
◎ 按事物本身的規律或依據一定的標準對事物進行加工、處置:理財。理事。管理。自理。修理。總理。
◎ 對別人的言行作出反應:理睬。答理。
◎ 古代指獄官、法官。
◎ 姓。
● 核
◎ 果實中堅硬并包含果仁的部分:桃核。杏核。
◎ 像核的東西:核細胞。核酸。核心(中心)。結核。原子核。核子。核反應。核武器。
◎ 仔細地對照、考察:核定。核計。核實。核算。核查。
◎ 翔實正確:其文直,其事核。
● 核
◎ 義同(一),用于某些口語詞,如“杏核兒”。

核理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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