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安縣

潘安縣
詞語意思
古代河陽縣的別稱。晉潘岳(字安仁)曾為河陽令,故稱。
分詞解釋
別稱:
正式名稱以外的別名。
河陽:
1.黃河北岸。
2.晉潘岳曾任河陽縣令,后多以“河陽”指稱潘岳。
安仁:
安心于實行仁道。
潘岳:
潘岳(247-300)西晉文學家。字安仁,滎陽中牟(今屬河南)人。與侄潘尼并稱“兩潘”。曾任河陽令、懷縣令,后入京任給事黃門侍郎。依附外戚賈謐,趙王司馬倫專權時被殺。與陸機齊名。有《悼亡詩》、《秋興賦》、《閑居賦》等名篇。明人輯有《潘黃門集》。


潘安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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