蒡蓊菜

蒡蓊菜
詞語解釋
草名。牛蒡的別名。見明李時珍《本草綱目.草四.惡實》。
分詞解釋
李時珍:
李時珍(1518-1593)明代醫藥學家。字東璧,號瀕湖,湖北蘄春人。世代行醫。繼承家學,更著重研究藥物,重視臨床實踐,主張革新。經常上山采藥,深入民間,收集大量民間單方,系統地整理了中國16世紀以前的醫藥學遺產。著作有《本草綱目》、《瀕湖脈學》、《奇經八脈考》等。
本草綱目:
本草學、博物學巨著。明代李時珍撰成于1578年。共五十二卷。載藥物一千八百九十二種,其中植物藥一千零九十四種,其余為礦物和其他藥。書中附有藥物圖一千一百零九幅,方劑一萬一千零九十六首。被譯成多種外文,流傳海外。
別名:
1.正名以外的名字;異名。
2.《荀子》中的邏輯術語。荀況把概念的基本屬種關系相對地分為“共名”和“別名”兩級。“共名”相當于屬概念,“別名”相當于種概念。
惡實:
牛蒡子的別名。見明李時珍《本草綱目.草三.惡實》。
牛蒡:
菊科。二年生草本。根肉質。莖粗壯。莖生葉互生,心臟形,背面有毛。夏秋開紫紅色花。瘦果長橢圓形。中國自東北至西南都有分布。根和嫩葉可作蔬菜。種子入藥,有清熱解毒作用。


蒡蓊菜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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