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達

送達
詞語解釋
法律用語。司法機關依一定方式將訴訟文件(如傳票﹑判決書等)送交訴訟參與人。送達不僅使訴訟有關人員了解文件內容,便于遵照執行;而且在于賦予一定的法律效果。如傳票一經送達,則被送達人即有到庭的義務,不得借故規避。
分詞解釋
借故:
借口某種原因:借故拖延ㄧ他不愿意再跟他們談下去,就借故走了。
到庭:
當事人出席法院對與自己有關的案件的審理活動。
方式:
說話做事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工作方式ㄧ批評人要注意方式。
達人:
明達事理的人;達觀的人:達人往往灑脫不羈。
規避:
設法避開;躲避:臨場規避丨規避實質性問題。


送達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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