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鼓書
詞語解釋:
曲藝的一種。說大鼓書。
分詞解釋:
曲藝:
1.小技。古多指醫卜以至書畫之類的技能。
2.中國說唱藝術的總稱。以說和唱為主要藝術手段,輔以動作、表情、口技等來敘述故事,描繪人物、情景,表達思想感情。一般以第三人稱的敘述為主,第一人稱的代言為輔,分說的、唱的、有說有唱的三種類型。演出時多為一至二三人,歌唱時常由演員自彈(奏、擊)自唱。表演形式有坐唱、站唱、走唱、彩唱等,音樂曲式有聯曲體、板腔體和單曲體。唐代已成為獨立的表演藝術形式。現代曲藝,按歷史源流和形式特點,可分為評話、彈詞、大鼓、琴書、道情、相聲、牌子曲、快板、時調小曲以及少數民族曲藝等類別,約三百余種。
大鼓書:
曲藝的一種。由一人自擊鼓﹑板演唱﹐一至數人用三弦等樂器伴奏。唱詞多采用民間流傳的歷史故事等﹐用韻文編成。一般認為清初形成于山東﹑河北的農村。主要流行于北方﹐兼及長江和珠江流域的部分地區。因地區﹑方言和曲調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名稱﹐如京韻大鼓﹑樂亭大鼓﹑東北大鼓﹑山東大鼓﹑湖北大鼓﹑廣西大鼓等﹐總稱為大鼓書﹐簡稱大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