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迪人
詞語解釋:
也稱“巴隆迪人”。布隆迪、剛果民主共和國、坦桑尼亞等國的民族。約693萬人(1983年)。講隆迪語。部分信基督教新教,部分保持祖先崇拜。主要從事農業和畜牧業。
分詞解釋:
布隆迪:
東非內陸國。面積2.78萬平方千米。人口580萬(1994年)。首都布瓊布拉。大部分為高原、山地。河網稠密。熱帶氣候。農牧業國家。咖啡出口為國民經濟支柱。
部分:
見“整體與部分”。
從事:
①做某事;參與某種事業:告養回籍,從事農耕|從事教育工作。
②處置;處理:依法從事。
農業:
指栽培農作物和飼養牲畜的生產事業。
保持:
維持(原狀),使不消失或減弱:水土保持ㄧ保持冷靜ㄧ保持物價穩定ㄧ跟群眾保持密切聯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