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店
詞語解釋:
舊時稱規模較小的當鋪。
分詞解釋:
規模:
(事業、機構、工程、運動等)所具有的格局、形式或范圍:粗具規模丨規模宏大。
時稱:
猶時譽。
當鋪:
中國舊時經營物品抵押放款的機構。多由私人獨資或合伙經營。當戶大多是貧苦百姓。當價一般不超過原價的一半。贖當時須付利息。抵押期限自六個月到十八個月不等。期滿不贖,由當鋪變賣。新中國成立后取消。改革開放后,有些地方恢復當鋪,其性質和辦法同舊時不同。
● 押
◎ 在文書、契約上簽名或畫記號:畫押。簽押。
◎ 把財物交給人作保證:押租。押金。押當。典押。
◎ 拘留:看押。拘押。押禁。
◎ 跟隨看管:押送。押運。
◎ 同“壓”,用于“押寶”、“押隊”、“押韻”。
◎ 姓。
● 店
◎ 售賣貨物的鋪子:店鋪。店員。店主。店肆。店堂。商店。書店。
◎ 旅館:客店。旅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