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巫
詞語意思:
古代風俗,大旱不雨,則曝曬女巫,冀天哀憐之而降雨,謂之“暴巫”。
分詞解釋:
之而:
須毛。《周禮.考工記.梓人》:“深其爪,出其目,作其鱗之而。”戴震補注:“頰側上出者曰之,下垂者曰而,須鬣屬也。”王引之《經義述聞.周官下》:“而,頰毛也;之,猶與也。作其鱗之而,謂起其鱗與頰毛也……然則之為語詞,非實義所在矣。”與戴說不同。后人詩文中多用以形容須毛狀的東西或指雕刻的鳥﹑獸﹑龍等的須毛耆鬣。
曝曬:
曬:每一條太陽光線都非常灼熱,曝曬得東西都要著火了。
風俗:
社會上長期形成的風尚、禮節、習慣等的總和:風俗人情。
女巫:
1.古代以歌舞迎神﹑掌占卜祈禱的女官。
2.指以裝神弄鬼,搞迷信活動為職業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