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官

暴官
詞語意思
殘暴的官員。
分詞解釋
殘暴:
1.殘忍兇暴。
2.指兇惡者。
3.虐殺。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 官
◎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 屬于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五官。官能。
◎ 姓。
● 暴
◎ 強大而突然來的,又猛又急的:暴雷。暴病。暴動。暴力。暴漲。暴發。風暴。暴風驟雨(亦喻聲勢浩大、發展迅猛的群眾運動)。
◎ 過分急躁的,容易沖擊的:脾氣暴躁。暴跳如雷。
◎ 兇惡殘酷的:兇暴。暴虐。暴君。暴戾恣睢(殘暴兇狠,任意胡為)。暴政。橫征暴斂。
◎ 橫蹋,損害:自暴自棄。暴殄天物(任意糟蹋東西)。
◎ 鼓起來,突出:暴起青筋。
◎ 徒手搏擊:暴虎馮河(喻有勇無謀)。
◎ 〔暴露〕顯露,如“暴暴無遺”。
◎ 姓。
● 暴
◎ 同“曝1”。

暴官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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