吹樂
詞語解釋:
吹奏音樂的藝人。
分詞解釋:
音樂:
藝術的一種。以有組織的音響所構成的藝術形象來表現人的思想感情、反映社會生活。必須通過顯示其實際音響的演唱、演奏才能為聽者所感知而產生藝術效果。節奏、旋律、和聲、管弦樂法為其基本要素和表現手段。分聲樂、器樂兩大類別,又可按體裁、形式分為交響曲、協奏曲、室內樂、合唱、歌曲以及絲竹、吹打、說唱音樂等。在歌劇、舞劇、戲曲、電影等綜合藝術中,音樂是重要的構成因素之一。
藝人:
1.亦作“蓺人”。
2.耕種的人。
3.有才藝的人。
4.指戲曲﹑曲藝﹑雜技等演員。
5.手工藝工人。
吹奏:
1.吹笙簫等管樂器。
2.泛指演奏音樂。
● 吹
◎ 合攏嘴唇用力出氣:吹打。吹燈(a.把燈火吹滅;b.喻人死亡;c.喻失敗、垮臺)。吹毛求疵。吹鼓手(a.辦婚、喪事時吹奏鼓樂的人;b.胡亂吹捧和宣揚別人的人)。吹灰之力。
◎ 說大話:吹牛。吹噓。
◎ 類似吹的動作:吹拂。風吹草動。
◎ (事情)失敗:吹臺。
◎ 消息流傳,鼓動宣傳:鼓吹。
● 樂(樂)
◎ 歡喜,快活;快樂。樂境。樂融融。樂不可支。其樂無窮。樂觀(精神愉快,對事物的發展充滿信心)。樂天(安于自己的處境而沒有任何憂慮)。
◎ 使人快樂的事情:取樂。逗樂。
◎ 對某事甘心情愿:樂此不疲。樂善好施。
◎ 笑:這事太可樂了。
● 樂(樂)
◎ 聲音,和諧成調的:音樂。聲樂。樂池。樂音(有一定頻率,和諧悅耳的聲音)。樂歌(a.音樂與歌曲;b.有音樂伴奏的歌曲)。樂正(周代樂官之長)。樂府(原是中國漢代朝廷的音樂官署,主要任務是采集民間詩歌和樂曲;后世把這類民歌或文人模擬的作品亦稱作“樂府”)。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