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總

把總
詞語解釋
1.總管。
2.明清各地總兵屬下以及明駐守京師三大營﹑清京師巡捕五營皆設把總,為低級武官。清代四川﹑云南等省土司也設有土把總。
分詞解釋
有土:
1.有土地;有封地。
2.指有土地之君或有封地之臣。
3.謂任地方行政長官。
以及:
1.連詞。表示在時間﹑范圍上的延伸。猶言以至,以至于。
2.連詞。連接并列的詞﹑詞組或短句。
五營:
1.指屯騎﹑越騎﹑步兵﹑長水﹑射聲五校尉所領部隊。
2.泛指諸軍營。
低級:
1.初步的;形式簡單的。
2.低下,庸俗。多指行為﹑思想﹑趣味等。
巡捕:
①巡查搜捕:兩人各往東西,分頭巡捕。
②租界中的警察:后來巡捕房招巡捕,他便去投充巡捕。


把總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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