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憑
詞語解釋:
憑證;證據。
分詞解釋:
憑證:
證據。
證據:
①判定事實的依據,用來證明的材料:證據不足。
②訴訟法上指偵查、審判機關在辦案中搜集的、能夠表明案情真相的材料。應是確實存在的客觀事實且與案件有關,須經辦案人員按法定程序收集和查證屬實。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和辯解,視聽資料,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現場筆錄。
● 把
◎ 拿,抓住:把酒(拿著酒杯)。把玩(拿著賞玩)。
◎ 控制,掌握:把握。把舵。
◎ 看守:把守。把門兒。
◎ 自行車、手推車等的手柄:車把。
◎ 可以用手拿的小捆:秫秸把兒。
◎ 專權,一手獨攬:把持大權。
◎ 從后托起小孩兩腿使之大小便的動作:把尿。
◎ 介詞,義為拿,處置,致使:你能把他怎么樣。
◎ 量詞。
◎ 結盟:拜把子。把兄弟。
● 把
◎ 物體上便于手拿的部分:刀把兒。
◎ 被人作為說笑資料的言行:話把兒。
● 憑(憑)
◎ 靠在東西上:憑欄。憑吊(對著遺跡懷念)。
◎ 依靠,仗恃:憑借。憑靠。憑信。
◎ 根據:憑票入場。
◎ 證據:憑據。文憑。憑空。憑證。空口無憑。
◎ 由著,聽任:任憑。聽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