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曲
詞語解釋:
南曲與北曲的合稱。南曲又稱“南詞”,北曲又稱“北詞”,故也合稱為“南北詞”。南曲以唐宋大曲﹑宋詞為基礎,曲調用五音階,用韻以南方(今江浙一帶)語音為標準,有平上去入四聲。聲調柔緩宛轉,以簫笛伴奏。宋元南戲及明清傳奇均以南曲為主。北曲用七音階,用韻以《中原音韻》為準,無入聲。聲調遒勁樸實,以弦樂器伴奏,有“弦索調”之稱。元雜劇都用北曲,明清傳奇也采用部分北曲。《九宮大成南北詞宮譜》所收曲牌共二○九四個,其中南曲有一五一三個,北曲有五八一個。是研究“南北曲”音樂最豐富的參考資料。
分詞解釋:
南方:
1.南面,南邊。表示方位。
2.泛指南部地區,指長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區。
弦樂器:
指由于弦的振動而發音的一類樂器,如小提琴﹑琵琶﹑揚琴等。
音韻:
亦作“音韻”。
1.抑揚頓挫的和諧聲音。
2.指女子的風度儀態。
3.指文學作品的音節韻律。
4.漢字字音中聲母、韻母、聲調三要素的總稱。
上去:
1.由一處趨于某處或由低處到高處。
2.引申為興旺發達。
3.用在動詞后:表示動作完成。
4.用在動詞后:表示向前。
調用:
調配使用:調用物資ㄧ調用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