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微見幾

識微見幾
詞語解釋
看到事物的苗頭而能認識和察見事物的本質和發展。
分詞解釋
事物:
指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和現象:任何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
本質:
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決定事物性質、面貌和發展的根本屬性。事物的本質是隱蔽的,是通過現象來表現的,不能用簡單的直觀去認識,必須透過現象掌握本質。
認識:
①認得;相識:我認識他|認識的人告訴我說。
②懂得;理解:通過學習,我認識了這個道理。
③人腦對客觀世界的反映。包括感性認識和理性認識。社會實踐是認識發生和發展的基礎,是檢驗認識正確與否的唯一標準,也是認識的目的。
發展:
①事物由小到大、由簡單到復雜、由低級到高級的變化:事態還在發展ㄧ社會發展規律。
②擴大(組織、規模等):發展新會員 ㄧ發展輕紡工業。
苗頭:
①端緒;預兆:這是個不好的苗頭,值得注意|看那苗頭倒像個有出息的孩子。
②指門路、辦法:這事看樣子有苗頭了。


識微見幾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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