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君子事件

七君子事件
詞典解釋
1936年5月,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成立后,多次向南京國民政府提出停止內戰、一致抗日和釋放政治犯等要求。11月22日深夜,國民黨政府在上海逮捕了救國會領袖沈鈞儒、章乃器、鄒韜奮、李公樸、沙千里、史良、王造時等七人,史稱“七君子事件”。事件發生后,全國人民極為憤慨,廣泛開展營救運動。1937年7月后,國民黨政府被迫釋放沈鈞儒等七人。
分詞解釋
救國:
拯救祖國,使免于危亡:救國救民 ㄧ抗日救國運動。
救國會:
即“全國各界救國聯合會”。
君子:
古代指地位高的人,后來指人格高尚的人:正人君子ㄧ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內戰:
1.國內戰爭。包括統治階級內部爭奪政權的戰爭和國內革命力量與反革命力量之間的戰爭。
2.指內部混戰。
3.內心斗爭。
憤慨:
氣憤不平:無比憤慨ㄧ無恥行為,令人憤慨。


七君子事件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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