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判

連判
詞語解釋
謂同職官員連名裁決。
分詞解釋
同職:
謂有共同職守者。指僚屬。
連名:
1.幾個人在同一文書上聯合簽名,表示共同負責。
2.猶齊名。
官員:
經過任命的、擔任一定職務的政府工作人員(現在多用于外交場合)。
裁決:
經考慮后作出決定;判決:等待法院裁決。


連判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5/3044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