識卻

識卻
詞語解釋
猶認得。
分詞解釋
認得:
1.能夠確定某一人或事物是這個人或事物而不是別的。
2.記得。

● 卻
◎ 退:卻步(因畏懼或厭惡而后退,如“望而卻卻”)。退卻。
◎ 退還,不受:盛情難卻。
◎ 表示轉折:我來了,他卻走了。
◎ 去掉:失卻。了卻。
● 識(識)
◎ 知道,認得,能辨別:識辨。識破。識相(xiaog )。識途老馬。
◎ 所知道的道理:知識。常識。
◎ 辨別是非的能力:見識。遠見卓識。
● 識(識)
◎ 記住:博聞強識。
◎ 標志,記號。

識卻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5/3045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