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鈔
詞語解釋:
亦稱“冀南幣”。 2.1939年10月抗日根據地冀南銀行發行的貨幣﹐流通于晉﹑冀﹑魯、豫邊區。1948年5月后成為華北解放區本位幣﹐同年底停止發行。
分詞解釋:
解放區:
推翻了反動統治、建立了人民政權的地區,特指抗日戰爭和解放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領導的軍隊從敵偽統治和國民黨統治下解放出來的地區。
停止:
1.不再進行;不再實行。
2.住宿。
3.停留。
4.停息。
銀行:
經營存款、貸款、匯兌、儲蓄等業務的金融機構。它通過所經營的各項業務,在全社會范圍內起融通資金的作用。有中央銀行、商業銀行和各種專業銀行。
華北:
指中國北部河北、山西、內蒙、北京市、天津市一帶地區。
貨幣:
充當一切商品的等價物的特殊商品。貨幣是價值的一般代表,可以購買任何別的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