詭詞
詞語解釋:
見“詭辭”。
分詞解釋:
詭辭:
1.亦作“詭詞”。
2.不透露談話的真實內容。
3.密談﹐秘密交談。
4.說假話。
5.妄下斷語。
6.詭異的言論﹐異端邪說。
● 詭(詭)
◎ 欺詐,奸滑:詭稱。詭道。詭詐。詭辯(a.無理強辯;b.邏輯學上指似是而非的論證,如“詭詭論”)。
◎ 怪異,出乎尋常:詭異。詭怪。詭秘(隱秘難測)。詭譎。
◎ 責成:詭求(責求,索討,如“詭詭無已”)。
◎ 違反:言行相詭。
● 詞(詞)
◎ 語言里最小的可以獨立運用的單位:詞匯。詞書。詞典。詞句。詞序。詞組。
◎ 言辭,話語,泛指寫詩作文:歌詞。演講詞。誓詞。詞章。詞律(文詞的聲律)。
◎ 中國一種詩體(起于南朝,形成于唐代,盛行于宋代。本可入樂歌唱,后樂譜失傳,只按詞牌格律創作):詞人。詞譜。詞牌。詞調。詞韻。詞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