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法

伏法
詞語解釋
(犯人)被執行死刑:罪犯已于昨天伏法。
分詞解釋
昨天:
1.今天的前一天。
2.過去。
犯人:
犯罪的人,特指在押的。
死刑:
剝奪罪犯生命的刑罰。是最嚴厲的刑罰。在我國,死刑只適用于罪大惡極的罪犯。應當判處死刑的罪犯,如果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緩。犯罪時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時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我國法律對死刑案件的管轄、核準和執行從司法程序上作了周密的規定,加以嚴格的控制。
罪犯:
亦稱“犯人”。被法院定罪處刑,而且判決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人。


伏法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6/2631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