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科
詞語意思:
1.明確規定的法令條例。
2.固定的科目。
分詞解釋:
條例:
國家機關制定或批準的規范性文件的名稱之一。在我國,有些只規定某一類事項的法律稱“條例”,如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國務院制定的對某一方面的行政工作作比較全面、系統的規定的行政法規也稱“條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
法令:
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固定:
①不變動或不移動的(跟‘流動’相對):固定職業丨固定資產。
②使固定:把學習制度固定下來。
科目:
①按事物的性質劃分的類別(多指關于學術或賬目的)。
②科舉考試分科取士的名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