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閣

訟閣
詞語解釋
指衙門﹐官署。
分詞解釋
衙門:
1.舊時官吏辦事的地方。
2.比喻官僚機關。
3.唐代宮殿的大門。
官署:
官廳。

● 閣(閣)
◎ 類似樓房的建筑物,供遠眺、游憩、藏書和供佛之用:樓閣。滕王閣。閣下(對人的敬稱,意謂不敢直指其人,故呼在其閣下的侍從者而告之;現代多用于外交場合)。
◎ 特指女子的臥房:閨閣。出閣(出嫁)。
◎ 小木頭房子:閣子。閣樓。
◎ 某些國家的最高行政機關:內閣(簡稱“閣”)。組閣。入閣。
◎ 古同“擱”,停止。
● 訟(訟)
◎ 在法庭上爭辨是非曲直,打官司:訟事。訟案。訟詞。
◎ 爭辨是非:爭訟。聚訟紛紜。
◎ 自責:自訟。
◎ 古同“頌”,頌揚。

訟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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