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數
詞語意思:
1.計定數量。
2.氣數;命運。宿命論認為國家的興亡﹑人世的禍福皆由天命或某種不可知的力量所決定,因稱為“定數”。
3.定則;定理。
分詞解釋:
定則:
為便于記憶,用以表達某些事物之間內在聯系并得到公認的一種法則。如安培定則、右手定則等。
數量:
1.事物的多少和長短。
2.指事物的多少。
定理:
已經證明具有正確性、可以作為原則或規律的命題或公式,如幾何定理。
稱為:
1.叫做。如:商品的普通銷售價格稱為市價。
2.用明確的名稱、術語或措詞把…叫做。如:這四部分在圖上被稱為A,B,C和D。
力量:
①力氣:人多力量大ㄧ別看他個子小,力量可不小。
②能力:盡一切力量完成任務。
③作用;效力:這種農藥的力量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