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擬
詞語意思:
定案擬罪,作出判決。
分詞解釋:
定案:
對案件、方案等做最后的決定:拍板定案。
擬罪:
定罪。
判決:
法院對審理終結的案件就實體問題作出的處理決定。如刑事訴訟的判決解決的實體問題是: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何種罪,是否處以刑罰,處以何種刑罰等。
● 擬(擬)
◎ 打算:擬去信聯系。擬議。
◎ 初步設計編制或起草:擬定(a.起草制定;b.揣測斷定)。擬訂。草擬。
◎ 仿照:擬古之作。擬人(修辭方式,把事物人格化)。
● 定
◎ 不動的,不變的:定額。定價。定律。定論。定期。定型。定義。定都。定稿。定數(a.規定數額;b.指天命;c.規定的數額)。斷定。規定。鑒定。
◎ 使不變動:定案。定罪。決定。確定。
◎ 平安,平靖(多指局勢):大局已定。
◎ 鎮靜,安穩(多指情緒):心神不定。
◎ 確鑿,必然的:必定。鎮定。
◎ 預先約妥:定計。定情。定貨。定做。
◎ 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