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案

訟案
詞語解釋
訴訟的案件。
[lawsuit] 訴訟的案件
了結訟案
分詞解釋
訴訟:
司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為處理案件而進行的活動。刑事訴訟中還有公安機關參加。以起訴、審判、執行為基本階段,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偵查(就公訴案件而言)。司法機關(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公安機關)在訴訟中處于主導地位。因案件性質不同,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
案件:
1.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
2.泛指事件。

● 訟(訟)
◎ 在法庭上爭辨是非曲直,打官司:訟事。訟案。訟詞。
◎ 爭辨是非:爭訟。聚訟紛紜。
◎ 自責:自訟。
◎ 古同“頌”,頌揚。
● 案
◎ 長形的桌子或架起來代替桌子用的長木板:案子。案板。書案。條案。拍案而起。
◎ 提出計劃、方法和建議的文件或記錄:檔案。備案。議案。提案。方案。有案可查。案卷。案牘。
◎ 事件,特指涉及法律問題的事件:慘案。血案。案件。案例。案犯。破案。
◎ 古代有短腳盛食物的木托盤:舉案齊眉(形容夫妻相敬)。
◎ 同“按”。

訟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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