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
詞語解釋:
對客觀事物的本質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真理是從局部到整體、從相對走向絕對的不斷深化的發展過程。任何真理都是全面的、具體的。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是社會實踐。真理同謬誤相比較而存在,相斗爭而發展。
分詞解釋:
客觀事物:
特指有別于思想的外界事物。
局部:
一部分;非全體:局部麻醉 ㄧ局部地區有小陣雨。
存在:
1.指事物持續地占據著時間和空間;實際上有。
2.泛指各種事物或現象。
3.哲學上指不以人的意識為轉移的客觀世界。
4.指舉止行為。
整體:
指整個集體或整個事物的全部。
不斷:
1.割不開。
2.不絕;接連。
3.不果決;不果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