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官
詞語解釋:
1.謂地方官。
2.指遠處做官的人。
分詞解釋:
遠處:
距離很遠的地方。
做官:
1.獲得官員的職位。
2.擁有或帶有職位的人。
地方官:
舊稱主管地方政務的官員。如知府﹑知縣等。
● 官
◎ 在政府擔任職務的人:官吏。官僚。官邸。官腔。官署。官廳。官爵。
◎ 屬于國家的或公家的:官辦。官費。官方。官府。
◎ 生物體上有特定機能的部分:感官。器官。五官。官能。
◎ 姓。
● 遠(遠)
◎ 距離長,與“近”相對:遠方。遠道。遠程。遠景。遠足(較遠的徒步旅行)。遠見(遠大的眼光)。遠慮。遠謀。遠客。遙遠。遠走高飛。舍近就遠。
◎ 時間長:遠古。遠祖。長遠。永遠。
◎ 關系疏,不親密:遠親。疏遠。遠支。
◎ 深奧:言近旨遠。
◎ 姓。
● 遠(遠)
◎ 避開:近君子,遠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