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府

訟府
詞語解釋
1.控告軍府。
2.審理訟案的官府。
分詞解釋
訟案:
訴訟的案件。
官府:
①舊時稱行政機關,特指地方上的。
②稱封建官吏。
審理:
1.審訊處理。
2.明親王府的理刑官。
軍府:
1.軍中府庫。亦用以囚禁俘虜。
2.將帥的府署。
控告:
向國家機關、司法機關告發(違法失職或犯罪的個人或集體)。


訟府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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