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屈

訟屈
詞語解釋
申辯冤屈。
分詞解釋
冤屈:
1.郁悒;委曲。
2.冤枉,無罪而被誣為有罪。
3.指加人以惡名或罪名。
4.指冤獄﹐冤案。
申辯:
申訴;辯白:不管怎樣,總該給他一個申辯的機會。

● 屈
◎ 使彎曲,與“伸”相對:屈曲。屈折。屈膝。屈伸(彎曲和伸直,引申為失意和得意)。首屈一指。卑躬屈膝。
◎ 低頭,降服:屈服。屈從。威武不屈。
◎ 冤枉,叫人不痛快:冤屈。委屈。屈辱。屈才。屈就(受委屈而擔任某種職務,常用于請人任職的客套話)。屈駕。屈己待人。
◎ 理虧:屈心(虧心,昧心)。理屈詞窮。
◎ 姓。
● 訟(訟)
◎ 在法庭上爭辨是非曲直,打官司:訟事。訟案。訟詞。
◎ 爭辨是非:爭訟。聚訟紛紜。
◎ 自責:自訟。
◎ 古同“頌”,頌揚。

訟屈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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