顓頊歷

顓頊歷
詞語解釋
歷法名。我國古六歷之一。“顓頊歷”在周末已經制定,秦統一后頒行全國﹐以十月為歲首。自秦始皇二十六年至漢武帝太初元年共行一百十七年。
分詞解釋
十月:
1.一年中的第十月。
2.十個月。
已經:
1.業已經過;業已經歷。
2.副詞。表示事情完成或時間過去。
制定:
定出;擬訂:制定計劃。
歲首:
1.一年開始的時候。一般指第一個月。
2.指一年的第一天。
元年:
1.帝王即位的第一年。
2.指帝王改換年號的第一年。如漢武帝劉徹第一個年號是建元,建元七年改換年號為元光,這一年就是元光元年。

顓頊歷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6/267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