訟堂

訟堂
詞語解釋
舊時審理訴訟案件的場所。
分詞解釋
場所:
活動的處所;地方。
訴訟:
司法機關在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參加下,為處理案件而進行的活動。刑事訴訟中還有公安機關參加。以起訴、審判、執行為基本階段,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偵查(就公訴案件而言)。司法機關(刑事訴訟中還包括公安機關)在訴訟中處于主導地位。因案件性質不同,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
審理:
1.審訊處理。
2.明親王府的理刑官。
案件:
1.有關訴訟和違法的事件。
2.泛指事件。
舊時:
過去的時候;從前。


訟堂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qjyouth.com/ci/16/2671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