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太極
詞語解釋:
皇太極(1592-1643)即“清太宗”。愛新覺羅氏。滿族。努爾哈赤第八子。原是四貝勒。1626年努爾哈赤死后,繼承后金汗位。頒布保護農業的法令,積極吸收漢族文化。仿明朝官制,設立六部,并加強專制統治。繼續進攻明朝,奪取山海關以外的廣大地區。1636年,改“后金”為“清”,稱皇帝。增編“八旗蒙古”和“八旗漢軍”。繼續完成對黑龍江和吉林東部女真各部的統一,進一步加強對東北邊疆各少數民族的統治,為入關奪取全國政權作好準備。
分詞解釋:
統治:
依靠權勢控制、支配和管理;也指統治的權勢:推翻黑暗勢力的統治。
法令:
政權機關所頒布的命令、指示、決定等的總稱。
第八:
復姓。漢有第八矯。見《元和姓纂》卷八引《風俗通》。
東部:
一定地域中靠東的部分。
統一:
①指國家由一個中央政府統治,沒有分裂和割據:天下統一。
②部分聯合成整體;歸于一致:統一祖國|統一認識。
③一致的;集中的:統一的認識|統一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