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軍

散軍
詞語意思
1.遣散軍士。
2.將東西分發給士兵。
分詞解釋
發給:
1.分給。如:發給每個人三個夾餡面包。
2.指在要求、投標或出價之后判給或分給。如:發給某人的伐木權。
士兵:
士官、軍士和兵的統稱。是軍隊中直接操作武器裝備,執行戰斗或保障勤務的軍人。是軍隊的基礎。我軍士兵,是指班長及其以下軍人。1988年重新實行的軍銜制分有三等七級,士官設軍士長、專業軍士;軍士設上士、中士、下士;兵設上等兵、列兵。
軍士:
高于兵,低于尉官的軍人。
東西:
①東邊和西邊。
②從東到西(距離):這座城東西三里,南北五里。
遣散:
解散;使離去:遣散兵勇|遣散回家。

散軍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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