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辨

論辨
詞語解釋
1.謂考定才能品德。
2.議論辯駁。辨﹐通“辯”。
3.文體的一種。今稱論說文。辨﹐通“辯”。
分詞解釋
說文:
漢許慎所著《說文解字》的簡稱。
辯駁:
提出理由或根據來否定對方的意見:他說的話句句在理,我無法辯駁。
文體:
1.文雅有節的體態。
2.指身體。用為敬詞。
3.文章的風格或結構﹑體裁。
4.字體。
5.文娛體育的簡稱。
議論:
1.謂評論人或事物的是非﹑高低﹑好壞。亦指非議﹐批評。
2.對人或事物所發表的評論性意見或言論。
才能:
①才智和能力:才能出色|具足才能|缺乏隨機應變的才能|今上論才能知(智)慧而任之。也指有才智和能力的人:選用才能|招收天下才能。
②副詞。剛能;方才能夠:他來了,我才能走。
③人們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的能力。與生理素質有關,但主要在社會實踐中形成和發展。才能與知識聯系密切,但主要指在實踐中運用知識的能力。


論辨的意思

引用地址 https://www.qjyouth.com/ci/16/2690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