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韶院
詞語解釋:
唐代宮中教習流行歌舞的場所之一。時宮中設教坊﹐有宜春院﹑云韶院。宜春院歌舞藝伎常在皇帝前承歡。凡演習大型歌舞人數不足時﹐則由云韶院的歌舞藝伎補充。
分詞解釋:
歌舞:
唱歌和舞蹈的合稱:歌舞團ㄧ表演歌舞。
演習:
①預先練習使熟悉:演習經法。
②按預定方案進行實地練習(多用在軍事上):軍事演習|防空演習|實彈演習。
皇帝:
最高封建統治者的稱號。在我國皇帝的稱號始于秦始皇。
宜春:
1.適宜于春天;適應春天。
2.指宜春宮。
3.舊時立春及春節所剪或書寫的字樣。民間與宮中將其貼于窗戶﹑器物﹑彩勝等之上,以示迎春。
4.指宜春院。
教習:
①教員的舊稱。
②〈書〉教授(學業);教練
①:教習書法ㄧ教習水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