姻親
詞語解釋:
因婚姻關系而形成的親屬。包括:(1)血親的配偶,如兒媳、女婿;(2)配偶的血親,如岳父母、公婆;(3)血親的配偶的血親,如兒媳或女婿的父母;(4)配偶的血親的配偶,如夫或妻的兄弟姐妹的配偶。生育自己配偶的血親和自己生育的血親的配偶稱為直系姻親,如岳父母、公婆、兒媳、女婿;配偶的旁系血親和旁系血親的配偶稱為旁系姻親,如配偶的兄弟姐妹或兄弟姐妹的配偶。
分詞解釋:
包括:
包含(或列舉各部分,或著重指出某一部分):語文教學應該包括聽、說、讀、寫四項,不可偏輕偏重ㄧ我說 ‘大家’,自然包括你在內。
形成:
經過發展變化而成為:形成新的風格|形成包圍。
自己:
1.代詞。自身﹐本身。
2.自己人。
3.知己親近;關系密切。
公婆:
①丈夫的父親和母親;公公和婆婆。
②〈方〉指夫妻,夫妻兩人叫兩公婆。
女婿:
①女兒的丈夫:招女婿。
②丈夫:明兒我叫你女婿替你賠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