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谷
詞語解釋:
宋蘇東坡(蘇軾)和黃山谷(黃庭堅)的并稱。
分詞解釋:
山谷:
1.兩山間低凹而狹窄處,其間多有澗溪流過。
2.山谷道人的省稱。詳“山谷道人”。
黃庭堅:
黃庭堅(1045黃庭堅1105)字魯直,號山谷道人,又號涪翁,洪州分寧(今江西永修)人。自幼勤奮好學,博覽經史百家。宋英宗治平四年(1067)進士。神宗朝曾任葉縣尉、北京(今河北大名東)國子監教授、太和支線等。哲宗朝入京編修《神宗實錄》,遷著作佐郎。后以修《實錄》不實罪貶謫涪州別駕、黔州安置,又移戎州。徽宗即位,受命內遷,又因趙挺之排擠,被除名編管宜州,卒于貶所。他在政治上傾向舊黨,但關心國事,同情人民,有膽有識,講究操守。黃挺堅是“蘇門四學士”之首,也是北宋后期的著名文學家。他論詩標榜杜甫,提倡“無一字無來處”、“點鐵成金”。詩作多寫個人日常生活,講究修辭造句,追求奇拗瘦硬的風格,是“江西詩派”的鼻祖。也善為詞,其中表現謫居生活、兀傲性格、離別親情、塞垣風光、守邊壯志的部分作品,疏宕灑脫,豪邁奔放。亦有部分猥褻之作。黃挺堅還是一位著名書法家。有《山谷集》、《山谷琴趣外篇》,存詩一百九十首。
并稱:
1.一齊稱道。
2.相提并論。
蘇軾:
蘇軾(1037蘇軾1101)北宋文學家、書畫家。字子瞻,號東坡居士,眉州眉山(今屬四川)人。蘇洵子。嘉佑進士。神宗時曾任祠部員外郎,因反對王安石新法而求外職,任杭州通判,知密州、徐州、湖州。后以作詩“謗訕朝廷”罪貶黃州。哲宗時任翰林學士,曾出知杭州、穎州等,官至禮部尚書。后又貶謫惠州、儋州。北還后第二年病死常州。南宋時追謚文忠。與父洵弟轍,合稱“三蘇”。在政治上屬于舊黨,但也有改革弊政的要求。蘇軾才情奔放,為宋代最杰出的作家,詩、詞、文、書、畫、文藝理論均有獨到成就。其文汪洋恣肆,明白暢達,為“唐宋八大家”之一。其詩清新豪健,善用夸張比喻,在藝術表現方面獨具風格。少數詩篇也能反映民間疾苦,指責統治者的奢侈驕縱。其詞于風格、體制上皆有創變,清雄曠放之作尤新人耳目,詞開豪放一派,對后代很有影響。有《東坡樂府》。
蘇東坡:
即“蘇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