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民

兵民
詞語解釋
1.指壯丁。
2.士兵和民眾。
分詞解釋
壯丁:
青壯年男子。舊社會特指被抓去補充兵源的青年:抓壯丁。
民眾:
人民大眾:得民眾者得天下|喚起民眾千百萬。
士兵:
士官、軍士和兵的統稱。是軍隊中直接操作武器裝備,執行戰斗或保障勤務的軍人。是軍隊的基礎。我軍士兵,是指班長及其以下軍人。1988年重新實行的軍銜制分有三等七級,士官設軍士長、專業軍士;軍士設上士、中士、下士;兵設上等兵、列兵。

● 兵
◎ 武器:兵器。兵刃。兵不血刃(兵器上面沒有沾血,指不經過戰斗而取得勝利)。
◎ 戰士,軍隊:兵士。兵卒。兵丁。兵戎相見(指武裝沖突)。
◎ 與軍事或戰爭有關事物的統稱:兵法。兵家。兵機。兵釁(戰爭的爭端)。兵書。兵諫(進諫時以武力要挾,迫使必從)。兵荒馬亂。兵貴神速。
● 民
◎ 以勞動群眾為主體的社會基本成員:人民。民主。民國。民法。公民(在一國內有國籍,享受法律上規定的公民權利并履行公民義務的人)。國民(具有國籍的人)。
◎ 指人或人群:居民。民族。
◎ 勞動大眾的,非官方的:民間。民歌。民諺。民風。民情。
◎ 某族的人:漢民。回民。
◎ 從事不同職業的人:農民。漁民。
◎ 非軍事的:民品。民航。
◎ 同“苠”。

兵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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