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理衙門

總理衙門
詞語意思
全稱“總理各國事務衙門”。1861年初清政府為辦理洋務而設立的中央機構。初由恭親王奕?主持。主要職責是:辦理外交事宜,兼管通商、海關、海防、制造、路礦、學校等項事務。實際上成為清政府的“內閣”。1901年改組為外交部。
[Ministry of Foreign Affairs in Qing Dynasty] “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后改為“外務部”(外交部)
令總理衙門傳旨。——清. 梁啟超《譚嗣同傳》
分詞解釋
洋務:
1.清末指與外國有關的政治﹑經濟﹑外交﹑軍事﹑文化等事務;亦指模仿外國上述方面的事務。
2.香港等地指以外國人為對象的服務行業。
總理:
①中央政府首腦的名稱之一。
②有的政黨、社團的領導人也稱總理。如孫中山是中國國民黨的總理。
全稱:
1.指某一類事物的全部﹑全體。
2.完整的稱呼﹑叫法(多指具體的組織機構)。
衙門:
1.舊時官吏辦事的地方。
2.比喻官僚機關。
3.唐代宮殿的大門。

總理衙門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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